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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景典·迎江天地二期建设项目大门、景观及临时售楼部工程(第二次)(入场登记号:遵******SG002)”已于2021年1月26******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元): ******.39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周崧海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
注册执业证书号码: 渝******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标得分: 92.76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元): ******.75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邹建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注册执业证书号码: 渝******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评标得分: 92.02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元): ******.29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袁建川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注册执业证书号码: 渝******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评标得分: 90.66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2021年2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部门:******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
地 址:******M层
******公司:******(集团)******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
地址:******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