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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编号:******NBITC-******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影视城草花种植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00 | ******公司 |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象山县影视城草花种植养护服务 | 象山县影视城草花种植养护服务 | 象山县影视城草花种植养护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鸿,励茂振,朱玲玲,陈旭峰,徐孝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0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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