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天工网,开始体验天工的特色服务吧!
如果您想了解此招标信息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花费30s注册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号千鹤家园**号楼23层房产 | 项目编号:****** | S110000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5781.02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朝阳区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650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知晓标的房产未办理土地证所引发的交易风险并自行对照国家以及北京市如有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和转让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4、转让标的交易所产生的增值税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1)接受并同意按照房屋现有实际状态进行交付;(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3)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5)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除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但交易所产生的增值税税费以及未有规定而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为保护、完善其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和其他权益而需支付的费用、中介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6)本项目若协议成交,受让方需交纳成交金额2%的交易服务费;若竞价成交,受让方需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 ||
******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91861.html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