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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善厚镇早林陶店万元善厚集社区亮化工程(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和县善厚镇早林陶店万元善厚集社区亮化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H-****-***B(MASCG-2-F-H-****-****)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8日
开标日期:2020年**月8日
定标日期:2020年**月12日
项目公告媒体:******网、******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高邮市送桥镇郭集工业集中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782040.00元
招标文件:见附件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何飞(组长)、窦士军、蒋胜愚、关越、邓文兵
招标人名称:和县善厚镇人民政府
地址:和县善厚镇 邮编:238200
联系人:邓文兵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号 项目负责人:黄加芳 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与采购人协商 收费金额:人民币16500.00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169-**号,联系电话:******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和县善厚镇人民政府 ******公司 2020年**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