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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宣和中学教学综合楼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
一、本招标项目于2020年01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按2000元/天罚款。”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单位工程工期延误、竣工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每延误一天1000元人民币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如延误工期超过1个月,发包人或建设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2.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心(www.lyggzy.com.cn)网站下载随本补充通知(一)同时发布的连城县宣和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量清单和连城县宣和中学教学综合楼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中心(www.lyggzy.com.cn)网站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