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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预防医学研究所委托,******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预防医学研究所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需求书中第二包“离子色谱仪”修改以下技术要求:
1、1.5.2“电位范围:-3.0—+3.0 V ,步进0.001V”更正为“电位范围:-2.0—+2.0 V ,步进0.001V”;
2、1.11.2“每次最大进样量:≥10ml,******处理要求”更正为“每次最大进样量:≥5ml,******处理要求”。
(二)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如下:
1、网上应答时间:**年**月**日9:00至**年**月**日9:00;
2、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9:00;
3、开标解密时间:**年**月**日9:00至9:30;
4、网上开标公示时间:**年**月**日9:30至12:00。
(三)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
(三)采购人联系人:******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
网址:******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预防医学研究所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