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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补充管材采购开标会议于**年**月**日9时20分(北京时间)******中心准时开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总得分:87.58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合格标准
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总得分:79.99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合格标准
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总得分:78.52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合格标准
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局
联系电话:******
地址:******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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