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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白云鄂博矿区宜居住宅回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2017CG-89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 白云鄂博矿区宜居住宅回购项目。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报名开始时间: | **年**月**日 08:30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 12: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10: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10: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 | ******局 | 采购人地址: | 白云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峥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项目负责人: | 刘婷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 包组预算合计 | A | 60,000,000.00 |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货物 | | 1.0 | 安置住宅回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