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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公司委托,******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
物业名称 面积(平方米) 投标限价(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办公区**号楼 24833.03 2.13
办公区**号楼 25152.98 2.13
办公区**号楼 24867.45 2.13
生活区**号楼 10967.72 2.35
注: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6,668,432.91元及各子项投标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期限: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采购项目内容:******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或鉴证过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详细地址:******
(备注:以上资料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账户:①户名:******公司;②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达信支行;③账号:******;④款项来源:192-GCG3902招标文件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15时0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公司
地址:******
(二)采购代理机构:******
传真:******邮编:511660
******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