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博罗县长宁水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编号:******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下浮率(%) | 2.198 | 2.166 | 2.133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曾曲波/粤****** | 陈向荣/粤****** | 张德强/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心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