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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结果公示 |
修武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开标会议于2020年1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在焦作市人民路******中心多功能一厅(开标地点)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编号:******[2019]-**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打井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姚少平 注册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仝欢欢 注册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韩贞洋 注册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二标段设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田武林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陈举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杜雅菲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1月14日至**年1月16日(不少于**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局 电话:****** 地址:******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地址:******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 地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地址:焦作市神州路与玉溪路交叉口总部新城二号楼**室 2020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