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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XXX部队选取2020-**年度车辆维修定点企业项目(第二次)1 开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XXX部队选取2020-**年度车辆维修定点企业项目(项目编号:******XXX部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
范围:******2.2采购数量:2 家;
2.3采购预算:约8万元;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服务地点:******
2.6服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业时间大于等于三年,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供应商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三类及以上资格(不含4S店)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供应商注册地址在吉林省珲春市市区行政区域内,修配厂距离采购人单位距离不宜超过5公里,最远不得超过8公里;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采购文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发送,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者,,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单 | |||
项目名称:****** | XXX部队选取2020-**年度车辆维修定点企业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ZB-2021-C004 | ||
购买文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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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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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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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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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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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文件费汇款明细:
收款人全称:************公司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 0790 1020 1101 5200 0460 78
联系电话:******
3、将《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单》和采购文件费回执,
发送邮件至 ******@qq.com
信箱,确认后,将采购文件发送到指定信箱,联系人:李明全 联系电话:************。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15(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心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9:15,开标地点为******中心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机构仅在“******网”(www.ccgp.gov.cn)、“******网”(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公告。
8 联系方式采购人:XXX部队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业时间大于等于三年,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供应商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三类及以上资格(不含4S店)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供应商注册地址在吉林省珲春市市区行政区域内,修配厂距离采购人单位距离不宜超过5公里,最远不得超过8公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XXX部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