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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与日常监管技术服务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随着人口的增长、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水的需求愈来愈多,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为有效保护水资源,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必要根据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对水域实行分类保护和管理。为此,**年,水利部编制了《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年)》。**年,******局根据深圳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了《深圳市水功能区划》,对深圳市各水域功能进行了划分。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从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河湖管理等方面,对水资源的考核做出了具体要求。 ******厅《关于**年度水功能区达标率评价结果的通报》,深圳市纳入考核的14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79%,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倒数第6,深圳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此外,按照**年水利部发布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监管部门应根据水域功能定位和分级分类要求,对水功能区实行保护和监督管理,内容涉及建立水功能区监测评价体系、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水生态安全等职责。而根据中共中央**年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局负责,******局在水功能区的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水功能区划修编和排污口管理等方面,而在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核定、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评估和日常巡查监管等方面十分薄弱。因此,为贯彻执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好职责整合后的移交管理工作,有必要抓住问题导向,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水质监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等情况,优化深圳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监测方案,评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核算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污染物限制排污总量,开展水功能区水环境日常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水功能区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制定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整治对策,以为深圳市******局更好的履行水功能区监管职责提供技术支撑。因此,拟开展《深圳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与日常监管技术服务》,为保障深圳市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水生态安全和实现水功能区的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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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格要求(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备注:(“信用中国”、“******网”以及“******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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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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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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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项目进度安排 自合同服务期开始一年内,编制完成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 3、付款方式 按进度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按要求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 4、验收要求 形成采购方要求的月度和季度的分析报告,每期按时提交,月度分析报告为《水功能区水质分析月报》,季度分析报告为《水功能区日常巡查季报》,项目服务期满时形成《深圳市水功能区日常巡查与达标整治对策研究》总报告,总报告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且应当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采购方认可。 5、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中标人应该根据项目研究结果,在深圳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及监管方面为采购方长期提供相关决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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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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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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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